发布时间:2026-05-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
大连市城市物流车换电项目一期直接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城投慧鹏换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大连市城市物流车换电项目一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普通厢式、冷藏厢式、平板、仓栏四种类型货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40万元(含税)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具体说明:本次拟采购普通厢式、冷藏厢式、平板、仓栏四种类型货车。采购车辆均为换电项目项下示范运营车,项目已建换电站采用中置滑板底盘式换电技术,故车辆必须与换电站采取同种技术路线,确保项目正常开展。
目前物流租车客户为提高车辆装载能力和装卸便利程度,普遍要求厢式物流车车厢内宽不低于 2.1m 且容积不低于18,为便于后期车辆租赁推广,迎合市场需求,充分展现换电车型降本增效优势。根据上述要求,经市场现有车型筛选,仅有一款车型符合条件,品牌为解放牌,产品型号名称为CA5048XXYP40L2BSEVA84 换电式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冷藏厢式、平板、仓栏三种车型市场仅有一款车型与本项目采用的换电技术匹配,品牌为解放牌。商品型号明细如下:
序号 | 商品型号名称 | 品牌 |
1 | CA5048XLCP40L2BSEVA84换电式纯电动冷藏车 | 解放 |
2 | CA1048P40L2BSEVA84型换电式纯电动栏板式货车 | 解放 |
3 | CA5048CCYP40L2BSEVA84换电式纯电动仓栅式货车 | 解放 |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授权安徽慧鹏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中国区销售总代理,安徽慧鹏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大连汽贸集团顺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辽宁区域经销授权商,其余公司没有此车经销授权资质。
综上所述,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由大连汽贸集团顺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完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汽贸集团顺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毛茔子村迎金路76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4日
四、论证专家
李雅杰 大连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耿祖鹤 亿达发展有限公司
郭 智 大连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大连城投慧鹏换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东路299号
联系人:王俊 ;电话:13840965271
2.采购代理人:大连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保健街14号
联系人:马晓楠、张博闻; 电话:15542465037、0411-83601506;
电子邮箱:15542465037@163.com
监督人:大连城投慧鹏换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默涵 ;电话:13795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