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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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邀请函
大连市金石快轨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和顺轻轨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CG-FW-2026-001)已由大连市金石快轨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和顺轻轨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为1.1万元/月/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采购人为大连市金石快轨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和顺轻轨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见发包人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2其他要求:(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4.1获取时间: 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6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在 大连市金石快轨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4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料一套(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或采用邮箱发送扫描件至804672421@qq.com并电话告知获取采购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 大连市金石快轨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4层)。(递交方式为邮寄的,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到,以采购人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5.3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U盘介质1份,U盘介质中需为响应文件的Word版本及PDF文件,并包含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监督部门:大连市金石快轨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和顺轻轨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晓洁
联系电话:0411-84990773
采 购 人:大连市金石快轨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和顺轻轨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4层
联 系 人:邵山中
联系电话:0411-84990773
电子邮箱:8046724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