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7
信息来源:
浏览:次
大连地铁3号线关键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大连地铁3号线关键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TLYQ2026-05112)已由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为51.29万元,出资比例为 100%,采购人为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
2.1 项目概况:大连地铁3号线关键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
2.2 采购范围:选取1家检测服务单位,为大连地铁3号线关键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包含原材料-商品混凝土类、钢材类、防水材料类、混凝土、砂浆类检测等。(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 1标段;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服务期限: 69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30日,具体满足采购人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②具有省级(含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核定检测范围应包含本项目全部检测项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检测能力范围包含本项目符合“一单一库”的全部检测项目,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3.3 其他要求:(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单位须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相应的收款及提交保函方式等内容,并承诺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dlygcg.com/)线上获取;供应商应在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澄清更正文件如有)用于制作响应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供应商未递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3平台使用费
(1)付款信息如下:
平台费金额:300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费缴纳账号:8500009531076
(2)费用缴纳要求
1.时间要求:请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完成缴纳(建议在开标日前2天完成)。
2.未缴费将无法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项目投标(响应)。
3.缴纳方式:按标段(分包)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缴纳。
(3)发票填写规范
1.请按系统提示认真核对并准确填写平台使用费发票的所有信息。
2.发票将于项目评审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开具并回传至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4)费用规则
同一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多次投标(响应),仅需支付一次平台使用费。
(5)其他提示
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平台即开始履行服务,不予退还。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大连国企阳光采购版)制作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dlygcg.com)。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6.1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
6.2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6.3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dlygcg.com),凭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要供应商凭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进行在线解密。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 www.dlygcg.com/zlxz/policy_regulation.html”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参加响应文件解密、报价确认等操作,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或解密失败的,采购人将退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2-58188113。
6.4请各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6.5未办理标证通移动CA的供应商,请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办理地址:https://www.bqpoint.com/epbzt/index.html。
监督部门: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411-88095922
采 购 人: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自由路168号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0411-88095908
电子邮箱:zczxjs@dltransgrp.com
采购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层
联 系 人:李月娇、王宇、吴晓红、耿超、金科宇
联系电话:0411-84651705
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